首页 > 技术交流 > 关于推荐申报2013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科技局,各地州市科技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工作安排,近日2013年度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组织推荐工作将启动。根据国家创新基金的创新项目申报要求,申报国家创新项目需获得地方创新基金立项支持。为做好2013年国家创新基金创新项目的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国家创新基金的创新项目申报需分别完成网络系统填报和纸质材料报送。各地州市科技局负责本辖区内企业网上注册信息的审核认证和项目受理工作。国家将采用专家网评加会议集中评审形式,项目申报材料质量直接影响到国家能否立项。

  2.请各地州市科技局参照推荐2013年国家创新基金创新项目清单(见附件1),于2013年5月15日前完成辖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组织申报工作,填写《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盖章传真至自治区创新基金管理办公室。

  3.请各项目申报单位于2013年5月15日前完成企业网上注册,5月20日前完成项目网上上传以及纸件资料打印,并将纸件资料报备至自治区创新基金管理办公室。

  (1)申报单位须登录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工作网站(www.innofund.gov.cn)进行注册,点击“创新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新疆自治区”→“注册”在线完成注册资料的填写(已注册企业直接登录)。注册企业将打印的注册资料纸质材料(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注册承诺书、注册信息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企业章程、验资证明等),报其所在地州市科技局进行审核认证。待企业注册信息审核认证通过后,申报单位可在网络系统中填写项目申请书并保存提交上传(也可先下载附件3,填写完后再完成网上信息的录入)。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出的项目申请书与完整的附件资料装订成册,需备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不用胶印,可用拉杆夹或大夹子固定)。

 

  (2)申报2013年国家创新基金项目中要求“最近两个财务年度的会计报表和相应的审计报告”,是指2011年度、2012年度,“申报前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是指2013年4月份。

  (3)填写网络系统材料时,注册资料和重要附件必须扫描上传。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加依娜、王蓓蓓、那吉米丁、赵珊瑚

  联系电话:0991-3832818、3833870、3836818
传 真:0991-3824870
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科学一街353号
邮 编:830011

附件:

1.推荐2013年国家创新基金创新项目清单
2.申报项目汇总表
3.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申报格式


                                    自治区技术创新基金管理办公室
                                     201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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