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法规 > 2015年第一季度各地多措并举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2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实施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扩大到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意见下发后,安徽、河北、河南等省市自治区积极贯彻实行,切实减轻小微企业税收负担。 安徽97%的小微企业将享受减半征收优惠 2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实施范围, 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扩大到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这是国家继2011年、2014年后第三次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 2014年,安徽省共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7.3万户,全部享受到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其中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下、享受所得减半的企业有6.4万户,共实现减免所得税2.02亿元。据初步测算,此次所得税优惠政策扩围以后,安徽省将再有5798户小微企业符合优惠条件,预计可减免所得税额9225万元。这也就意味着,安徽省可享受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将突破7万户,97%的小微企业将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预计减免所得税额将达2.94亿元,减负效应明显。 安徽省国税局第一时间研究了贯彻落实措施,确保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全面落地。一是简化办税程序。明确告知企业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直接享受,不需经税务机关核准;简化备案程序,根据纳税人申报表上填写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实行优惠自动备案。二是落实跟踪服务。及时从征管系统中提取应享受税收优惠的小微企业名单,要求基层国税机关落实跟踪服务,逐户告知企业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三是升级申报软件。完善网上纳税申报系统,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网上申报时,系统将根据企业的申报数据自动计算出减免税款并预填写到对应的减免税栏。对同时满足其他更优惠政策条件的企业,还允许企业选择享受更优惠政策。四是增设服务窗口。在企业所得税征期内,全省各办税服务厅全部设立小微企业专窗,安排专人辅导申报,确保一次顺利办完所有业务。 河北省11.6万户小微企业减税将逾4亿 河北省国税局副局长表示:“从2010年实施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至今,国家已连续3次进行了扩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从最初的3万元以内(含3万元)扩大到了目前的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这充分体现了中央政府扶持小微企业的决心和力度。河北省国税局将采取措施、加大力度、坚决彻底、不折不扣地把这一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征管方式。2015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将在2016年5月底前进行汇算清缴,并结清应缴应退税款,纳税人多缴的税款会在2016年度汇算清缴时退回。 减税政策再扩围 河南8.8万小微企业喜获“春雨” 2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减税力度。2015年至2017年之间,继续扩大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范围,由原先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扩大到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15年,河南省预计将有8.8万户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到减半征收优惠,迎来了又一场政策“春雨”。 2015年,河南省预计新增享受减半征收的企业5511户,将达到8.8万户,比例约97%。,预计减税约3.6亿元。新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后,优惠力度更大、享受门槛更低。除此之外,对从业人员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工业企业,或是从业人员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其他企业, 凡是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 都可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2015年,河南省国税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做到政策宣传全覆盖,不仅宣传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内容,还将对办税流程、申报要求、及管理方式等进行宣传;办税流程做最简化,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申报简化为即办事项,纳税人按照规定自行申报享受优惠政策,税务机关当场办理。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由计算机自动提醒、自动计算免税额,主动给予税收优惠;全面实施动态监控,实时监控全省政策落实进度,对系统提醒应享受而未享受的小型微利企业,安排专人逐户落实到位;加强督导考核,对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抽样检查,并对各地政策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加强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绩效考核,以确保优惠政策惠及更多小型微利企业。 山西小微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扩围 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山西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扩大到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4年小微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扩围,山西省享受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为2.6万户,减免所得税5992万元,受惠面达100%。以2014年全省小微企业构成情况进行静态测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政策扩围后,全省新增享受减半征收政策的纳税人715户,2015年可多减免所得税近1000万元。按2014年小微企业户数增长的幅度,预计年享受所得税减免额将有约40%的增量。 山西省目前已启动落实小微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扩围政策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小微企业充分享受改革发展红利。山西省国税局将根据小微企业户数多、变化大、构成复杂的实际情况,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利用门户网站、12366热线电话、定制短信、微博矩阵和微信群等平台,借助新闻媒体、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及电子显示屏等宣传手段,举办纳税人之家专场辅导等,积极扩大政策宣传的覆盖面,做好政策宣传和业务辅导工作,切实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确保纳税人及时了解掌握政策,不折不扣地享受政策红利。 内蒙古国税局积极落实免征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内蒙古国税局积极落实免征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一是切实做好政策效应分析测算和落实情况汇报。主动协调,会同财政、地税等相关部门,做好政策出台后税收影响的测算分析工作,在各个工作阶段都及时向国家税务总局以及地方党政领导汇报全区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依据。 三是及时开展政策执行督查指导和跟踪问效。利用税收综合征管系统数据,建立对政策运行情况监控分析的工作制度,掌握政策执行基本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实际执行中的反映出的问题。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多措并举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是专门下发了《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从加强宣传辅导、优化纳税服务、加强后续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等四个方面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将落实小微企业优惠政策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确保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二是为方便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享受优惠政策,进一步简化备案资料,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只需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据实填报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数据,即视同已报送备案资料,无需专门报送纸质资料,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 三是升级网报系统,对网报系统中的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表进行修改,增加了提示提醒功能,纳税人进行网上申报时,系统会在相关栏次自动带出纳税人本月(季)可以享受的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减免税额,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都能便捷地享受到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四是建立健全小微企业减免税管理台帐,积极转变工作方式,主动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对符合享受优惠条件但未实际享受优惠而多预缴税款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逐户书面通知,确保每一户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都能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 甘肃今年小微企业减免税额将达到4800万元 甘肃省国税部门通过多项措施,确保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优惠扩至20万元新政策在今年1季度预缴申报时全面落实到位。今年甘肃小微企业减免税额将达到4800万元,户均减免税额将达到2100元,小微企业将及时足额享受到“减税红利”。 甘肃省国税部门以2014年小微企业政策落实情况为依据,结合2015年经济发展预期,对2015年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作了多次、多口径的分析和测算。综合预计,湖南省国税系统2015年小微企业减免税额将达到4800万元,较2014年将增加800万元,预计增幅20%,户均减免税额将达到2100元,同比户均减免税额约增加123元。其中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介于10万元至20万元之间的纳税人500户左右,预计户均减免税额1.84万元,较原政策户均减免税额将增加6187元。 2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扩大到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是自2010年起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以来,第三次扩大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并进一步延长政策执行期限。 广西国税“四到位”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自今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并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截至去年年底,广西自治区国税部门管理缴纳所得税的企业17.53万户,其中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约13.88万户。按照企业盈利面和盈利规模测算,预计2015年全区实际可享受上述税收优惠的小微企业(包括核定征收企业)1.75万户、减免所得税7150万元,分别比扩围前的2014年净增1300户、减免所得税净增3000万元。 辽宁2015年预计减免小微企业所得税2.5亿元 2015年初,国务院又推新政,继续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范围,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由10万元提高至20万元。辽宁省国税局据此测算,2015年,辽宁省将新增3500户企业享受减半征收,多减免税款5000多万元。从总量来看,预计2015年我省国税系统小型微利企业达到4.8万户,减免所得额达到2.5亿元。 辽宁省国税系统准备在2015年以小型微利企业扩大实施范围新政策的出台为契机,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从四个角度出发,力求让广大纳税人能够更充分、更方便、更快捷地享受到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一是纳税服务到位。编印《所得税纳税申报服务手册》,分发到户,进行更具针对性并切合纳税人实际的宣传和要点提示。二是调研评估到位。开展深层次的实地调查研究,及时解决政策执行中的问题,提出优化意见。三是申报优化到位。根据新政策的调整,完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申报自动计税功能,基数由10万元提高至20万元。四是绩效管理到位。加强辽宁国税系统对政策落实情况的动态监控和绩效考评,提质增效,从而助力小微企业减负腾飞。 宁夏小微企业再获利好政策 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宁夏在前期已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的减税降费力度。 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宁夏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含10万元)扩大到20万元(含20万元),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助力小微企业尽快成长。自2015年4月1日起,将已经试点的个人以股权、不动产、技术发明成果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投资的实际收益,由一次性纳税改为分期纳税,以激发民间个人投资活力。将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统一降至2%,单位和个人缴费具体比例按相关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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