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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各地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措施汇总 4月,四川省经信委正式印发《四川省2015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将选取科技型、成长型小微企业进行创业促进工程试点不少于200户,力争推动1000户小微企业成长升规;河北省工信厅印发《2015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启动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 上海市中小微企业可获质监免费培训 3·15期间,上海市质监局启动了2015年本市中小微企业管理体系知识与实务系列培训,来自70家中小微电商销售企业的120余名企业管理者参加了首期培训,培训由资深企业管理专家系统介绍了ISO9001国际标准转版的有关内容,并结合实际案例指导电商企业如何应对标准转版,帮助企业及时了解质量管理体系的理念变化,做好标准转版的各项准备工作。 根据《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有关规定,市质监局自2012年起连续三年举办中小微企业管理体系免费培训,三年以来,已为3000多家企业的约4000名管理者提供了培训服务,通过普及质量管理体系、卓越绩效等现代企业管理方式,为推动中小微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 广东税务局:小微企业季度营业额不超9万暂免营业税 4月,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在广州联合举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座谈会。会议上透露,今年,小微企业可以同时享受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税收优惠政策。税务部门人士透露,由于部分纳税人可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为了便于实际操作,对于按季度申报的营业税纳税人,季度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可暂免征收营业税。 营业税纳税人包括企业、非企业性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 四川2015年扶助小微企业方案印发 推动1000户小微企业成长 方案提出,将采取系列举措,不断提升公共服务平台综合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省中小企业服务促进会、联席会议等机制作用,实现线下、线上两个层面的互联互通和服务协同,指导综合性窗口平台延展和细化服务,引导产业集群窗口平台继续深挖专业服务潜力,实现平台网络的良性发展模式。 同时,推进实施中小企业订单式服务计划,在全省全面启动推广订单式服务模式。实施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品牌打造计划,做好国家示范平台推荐、省级示范平台评定等工作。扎实开展小微企业创业辅导试点,筹建不少于100人的知名企业家、风险投资家、行业高级专家组成的辅导师团队,以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为重点,选取不少于200户科技型小微企业或升规培育企业,以“创新创业沙龙+课堂学习+导师辅导+项目实训”等形式开展创业辅导,创新建立小微企业创业成长、转型升级的新模式。 宁夏小微企业迎来“税收春天” 年减免税达上亿元 小微企业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繁荣市场经济、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都有重要作用。近些年,国家针对小微企业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除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由法定25%降为20%外,国家先后四次扩大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先后两次提高小微企业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持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扶持力度。通过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税收负担,不断增强小微企业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助推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山西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周活动启幕 4月1日,是全国第24个税收宣传月,也是山西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周活动启幕之日。山西省国税局副局长张有乾表示,将通过一系列措施,将小微企业税收政策普及到每个企业。 为了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税务网站开辟“小微企业税收优惠”专栏,编印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手册,免费送达每一户小微企业;通过手机短信或其他形式告知纳税情况;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实行“首问责任制”;及时、全面掌握小微企业各项减免税户数、减免税额等数据,建立典型企业调查制度,开展减免税效果分析,查找问题及差距,全面开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 重庆安排后续扶持资金1.8亿元扶持小微企业 今年,重庆市政府出台政策大力扶持小微企业。一是安排民营经济发展转移支付8亿元,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失业人员、军队复员人员创办科技创新、电子商务、节能环保、文化创意、特色效益农业等微企;二是切块安排区县微企发展后续扶持1.8亿元,专项用于微企租金、代账、会展信用保险等补助;三是依托市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与社会投资机构设立2.53亿元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重点支持市场潜力大、创新能力强的小微企业;四是加大税收优惠力度。 4月,河北省国税局编印了27万本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手册,向全省国税小微企业纳税人免费分发,详解各税种对小微企业的法定标准、现行优惠政策、办理流程和纳税申报表的填写。 小微企业纳税人通过填写申报表有关栏次即可自动履行备案手续,不必另行报送备案资料就可享受税收优惠。河北省国税系统4月1日投入使用的纳税人手机办税APP在小微企业申报纳税时,也会自动识别并提示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对于未及时享受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将采取电话通知、上门提示等方式跟踪服务。 小微企业增值税税收优惠 法定标准: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 优惠政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小微企业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销售额不超过上述标准的,免征增值税;超过上述标准的,按规定征收增值税。 小微企业营业税税收优惠 法定标准: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营业税纳税人,季度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 优惠政策:营业税纳税人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免征营业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营业税纳税人,季度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免征营业税。 小微企业进行营业税纳税申报时,营业额不超过上述标准的,免征营业税;超过上述标准的,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小微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法定标准: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小型微利企业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山西省做好“加法减法”为企业减负151亿元 一是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停征、取消和暂停,预计可为企业减负9.2亿元。停止征收价格调节基金,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8亿元左右;取消铁路护路联防费、文化市场证照工本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工本费、营运车辆管理IC卡工本费等4项省定收费项目,预计可为企业减负1.2亿元;暂停征收缺建绿地补偿金、临时占用绿地费等2项省定收费项目,预计可减轻企业负担130万元。 二是继续暂停提取“两金”可减轻企业负担142.5亿元。煤炭企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两金”)是我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按原煤产量,从生产成本中提取,由企业专项用于矿区生态环境治理和转产转型发展的专项资金。暂停提取“两金”可以降低企业生成成本,提升企业利润空间,缓解煤炭生产企业的经营之困。 三是财政扶持政策可增加全省企业发展资金187.2亿元。财政投入24亿元引导资金,按1:4比例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共同设立产业投资基金,预计规模将达到120亿元;省级政府特别流转金延期为10年,将有约47.2亿元的资金继续用于企业流转;2支中小微企业扶持基金可为企业提供扶持资金5亿元。其中,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规模为4亿元(省财政投入1亿元,从社会筹集3亿元),小微企业扶持基金规模为1亿元(省财政投入2000万元)。通过政府投入引导资金,吸引社会资本加入,实施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可以为全省中小微企业打通直接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2015年再筹集2亿元,继续支持“政银企”合作,按2014年放大7.5倍的资金规模计算可为企业增加资金15亿元。 通过做好以上三类11条为企业减负的“减法”与“加法”,可为全省企业减负151.7亿元,增加发展资金187.2亿元。 为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山西省财政厅将采取两项措施确保工作稳定运行。一是及时公布并更新收费清单,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对减负政策的落实强化监督。二是把11条措施的落实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要通过加强目标责任考核的方式,将每一项工作责任细化分解到责任领导、责任处室、责任人和承办人,并明确办理时限,加大督办力度,确保为企业减轻负担、促进工业经济稳定运行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河北: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无需另报资料 小微企业不用另报资料就能享受税收优惠了。为减轻小微企业在享受税收政策优惠时的办税负担,小微企业纳税人通过填写申报表有关栏次即可自动履行备案手续享受税收优惠。 河北省国税系统4月1日投入使用的纳税人手机办税APP在小微企业申报纳税时,也会自动识别并提示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对于未及时享受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将采取电话、上门温馨提示等方式跟踪服务,进一步提高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覆盖面。 辽宁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打包”出台 4月8日,辽宁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及落实情况。 只要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如果是工业企业的话,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并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都被视为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一系列税收优惠。 今年年底前,对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直接免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对纳税确有困难的小微型企业,减半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在企业所得税方面,自今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的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相当于小微企业所得税由原20%税率减为按10%计算征收;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和文化事业建设费。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对小微型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申报税收优惠的程序大大简化。小微企业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由过去的备案审核改为以申报表代替备案,在申报表相应栏次上简要填写必要数据,企业自行申报享受优惠政策,不需经过审批,也不再另行专门备案。同样,小微企业营业税税收减免无需履行审批、备案手续。此外,各办税服务厅还实行“首问首办责任制”,及时为纳税人办理减免税业务。 河北省启动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 4月,河北省工信厅印发《2015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启动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将以破解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为突破口,以推动小微企业扶持政策落地为抓手,注重改革创新,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完善服务,激发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行动目标】 大力宣传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挥示范平台引领作用,培育省级公共示范平台10个、争创国家级示范平台2个。 加强创业辅导基地建设,全年新增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20个。 加快平台网络建设,聚集带动服务机构800个以上,年服务小微企业4万家以上。 开展小微企业专项对接技术服务,全省新建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技术平台25个以上。 开展“订单式服务”活动50场次,服务企业4000家以上。 组织开展6场“金色阳光法律服务”、5—7期中小企业法律法规“八进”活动,编印《中小企业法律服务问答》。 规范发展融资性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完成担保额1100亿元以上。 组织政银企对接活动,力争落实银行贷款7200亿元以上。 全省开展银企保对接活动260次,推荐项目3000个,落实贷款900亿元。 全省完成200万人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含企业自主培训)和100名领军人才培训,引进人才1万人以上。 减免小微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重点举措】 关键词:抓环境 立足河北实际,研究制定《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出台推进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引导推动中小微企业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方向发展,增强小微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聚合部门力量,对小微企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让政策落地生根。围绕小微企业融资难、用地难、用人难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评估,解决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 关键词:优服务 做好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推荐和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拨付、使用等工作,引导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为小微企业提供“找得着、用得起、有保障”的服务。 以优化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环境、提升创业辅导与服务能力为目标,指导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建设,培育一批部省共建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与现有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科技园区、小企业孵化基地合作开发一批新基地,对现有的省级备案创业基地实行动态管理,着力培育孵化小微企业。 加快平台网络建设,实现省平台与39个窗口平台互联互通并提升服务功能,实现快速响应、协同服务、资源共享,打造服务品牌。继续实施“订单式服务”,解决小微企业发展技术难题,为小微企业提供优质便捷服务。继续组织开展省级中小企业公共示范平台认定和国家级示范平台推荐工作。 实施品牌培育工程,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申报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著名商标和省名牌产品。 关键词:强培训 加强人才培训和基地建设,实行基地建设动态管理和培训质量评估。 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深入实施“适用人才聚集”“重点人才培养”“全员素质提高”三大工程。组织百名省优秀民营企业家到高校培训,开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和“中小企业发展名家讲坛”巡讲活动。开展网络教育和远程教育培训,引导助力企业自主培训。继续举办中小企业高校毕业生人才招聘和中高级专业人才招聘,力争全年引进人才1万名以上。探索开展“二代民营企业家”助长培训活动,选拔50名新生代经营管理者到高校学习培训。 完善中小企业管理咨询专家库,继续开展“专家学者企业行”活动,搭建企业与专家技术交流平台。 关键词:破难题 着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实施银行业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探索政银合作新模式。密切关注新设立小微企业发展动态,引导各级财政资金聚焦小微企业发展。 出台促进全省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完善担保、再担保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政策措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探索网络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新模式。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力争资本金规模达到550亿元,机构数量控制在600家以内,担保责任余额达到资本金的2倍以上。 开展中小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开启河北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与评价体系和建立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网络。 关键词:两化融合 深入开展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支持引导信息化服务商开发符合小微企业特点的信息化产品,满足小微企业信息化需求。推广全信息化精益管理模式,提升中小微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和创新能力。推进管理创新,与省企业联合会、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合作,组织专家对小微企业开展管理咨询活动。 关键词:减负担 进一步取消或减免对小微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对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前置中介项目,能减则减,能免则免,建立收费清单。 完善涉企收费公示制度,把设立依据、收费部门、收费标准、实施程序向社会公示。严厉查处各种违规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山西:财政政策发力 助推企业发展 针对山西省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增大,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状况,山西财政扶持政策将为企业增加发展资金187.2亿元。 一、省财政投入24亿元引导资金,按1:4比例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共同设立战略新兴产业投资基金,资金规模最大将达到120亿元,重点支持装备制造、文化旅游、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食品医药和现代服务业等七大产业。此举将对培育、壮大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发挥重要作用。另外,省级政府特别流转金延期为10年,将有约47.2亿元的资金继续用于企业流转。 二、2015年,2只中小微企业扶持基金可为企业提供扶持资金5亿元。其中,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规模为4亿元(省财政投入1亿元,从社会筹集3亿元),小微企业扶持基金规模为1亿元 (省财政投入2000万元)。通过政府投入引导资金,吸引社会资本加入,实施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可以为我省中小微企业打通直接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三、2015年,省财政厅将再筹集2亿元,继续支持“政银企”合作,按2014年放大7.5倍的资金规模计算,可为企业增加资金15亿元。 广西地税为小微企业打通“最后一公里”障碍 广西自治区地税局接纳努力有用措施,为小微企业买通“最后一公里”的障碍,确保政策盈利不折不扣惠及纳税人,有力地扶持了小微企业的康健生长。2014年,整年共为20多万户小微企业及非企业性单元、个体工商户减免税款近8亿元。 广西自治区地税局努力优化纳税服务,为纳税人享受优惠政策提供便利。一是鼎力大举轻便管理手续,改事前存案为事后检查,只要申报即可享受优惠,同时将企业申请存案和税务机关审核意见表举行合并填报,利便小微企业管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二是鼎力大举推进网上办税、国地税团结办税、自助办税终端应用,周全缩短管理时限,将申请管理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时间从原来的7天缩短为4天。三是对小微企业申报举行实时监控和提醒,确保切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在申报时实时足额享受优惠。 广西自治区地税局把小微优惠政策落实作为事情中的重点项目全力推进,印制宣传资料10万多份,实时向小微企业纳税人发放;依托电视、报刊、网站等平台,连续加大优惠政策宣传力度。 同时,借助“便民办税东风行动”,认真做好纳税人的优惠政策纳税领导,资助切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准确周全地填报所得税申报表,使宽大纳税人在充实熟悉政策内容的基础上,在所得税季度和年度申报时实时便捷地享受优惠。对切合条件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特殊是接纳审定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实时见告、耐心宣传领导;对切合条件但未申报享受优惠的企业自动提醒,见告其应享受优惠。做好应享受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优惠政策小微企业的核对事情,对多缴税款的,实时通知企业在申报时自动抵减税款;对不切合条件错误享受的,逐户领导企业纠正申报。 贵州小微企业再享税收优惠政策将有3万户受益 国家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让贵州省小微企业尽享税收优惠,去年,全省16763户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4955.05万元。随着国家将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调至20万元,税收优惠范围不断扩大,国税部门预计,今年贵州省将有30000户小微企业减免税额7000万元。 贵州省国税局结合实际,进一步简化小型微利企业办税的方式方法,明确从2014年起,贵州省企业凡符合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规定的,预缴时可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无须办理优惠备案手续。年度终了后,企业填报年度申报表相关小微企业信息数据即可,并通过升级电子申报软件,实现申报自动识别。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自动对应政策计算减免税额,纳税人只需按步骤操作,减轻纳税人负担。 安徽对小微企业开出税收“五险”等优惠“大餐” 4月,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享受税费优惠,如果这些企业招聘就业困难人员或者高校毕业生,还可以享受一定年限的“五险”补贴。 在税收上,小微企业可以享受比较多的优惠政策。我省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型企业,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对小微企业来说,招聘特定群体还可以享受“五险”补贴。 小型微型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等5项社会保险补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 对小型微型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给予1年的5项社会保险补贴。对毕业2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初始创办的科技型小型微型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且吸纳就业3人以上、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5000元至1万元补助。 如果高校毕业生到小型微型企业就业,并委托当地市、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保管档案的,还可以免费保管。 广西 “3A”服务护航小微企业 广西14个地级市及各县(区)国税局统一组织干部职工上街宣传、进社区宣传,围绕“新常态新税风”宣传主题以及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等内容,向广大纳税人与社会民众做好宣传及答疑解惑工作。同时,广西国税系统推出“3A”服务护航小微企业稳步前行措施,即任何时候anytime、任何地点anywhere、任何方式anyway,护航企业健康发展,全方位、多角度进行政策宣传,确保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落实到位。 同时,根据辖区区域多处于山区、交通基础薄弱等现实问题,为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广西国税部门于3月31日启动税务委托邮政代开普通发票、代征税款工作,真正将办税服务厅搬到了老百姓的家门口。 河北省小微企业降费明确四项工作重点 4月,河北省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印发《河北省小微企业降费工作方案》,明确了降费工作的四项实施重点和推进时间表。 降费工作的第一个重点是制定涉及小微企业的收费清单。抓紧编制省、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县(市、区)涉及小微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协(学、商)会收费项目清单和收费标准清单,今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开发布。 大力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现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进行全面清理,针对小微企业进一步提出具体减免意见。做好对代征项目中涉及取消和减免政策的落实。 规范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和协(学、商)会收费。以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为重点,集中力量清理收费项目、规范收费标准,进一步提出减免措施,坚决整治“红顶中介”问题。 开展小微企业降费评估工作。针对涉及小微企业降费情况每年进行一次评估,对各地各部门小微企业降费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评价通报。 对于各项实施重点,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推进步骤和时间表。首先,由相关部门提出涉及小微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免项目(第一批),及时公布。 6月底前,制定公布省级、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县(市、区)涉及小微企业的收费清单和收费标准清单。 7月至9月底,对清单之外的乱收费项目进行清理规范,组织开展综合执法,坚决予以取缔,确保整改到位。 12月底前,对小微企业降费情况开展年度评估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针对性措施建议。 2016年至2017年,巩固提高工作成果,持续加大工作力度,着力减轻小微企业负担,营造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江西扶助小微企业出实招 4月17日,江西省启动实施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通过加强创业创新平台建设,开展省级小微企业创业风险金试点等多种途径,改善小微企业发展环境,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合力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专项行动旨在加强政策宣传,抓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落实;加强创业创新平台建设,承载孵化1万家小微企业创业,培育900家小微企业上规模,认定300家左右专精特新企业,支持200家企业提升创业能力;加快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建设,认定一批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园和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年服务小微企业不少于2万家;支持担保机构为不少于5000家小微企业提供担保服务;通过省级小微企业创业风险金试点,为500家小微企业解决流动资金贷款。加强培训辅导,完成2万人次小微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250人次企业总裁培训;通过推动涉企审批、收费项目公开及各项减轻小微企业负担政策落实,进一步改善发展环境。 为实现这些目标,我省将进一步抓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法规政策落实,召开非公经济表彰大会,营造创业创新良好发展氛围。认定支持一批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园,并择优向上推荐,提升小微企业承载孵化能力;择优筛选部分小微创业园,启动小微企业创业风险补偿金试点。推进技术创新,新增40家省级技术中心,配合有关部门,新建10个产业技术联盟。支持一批一企一技示范项目,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推动政产学研用合作。出台并实行“互联网+”计划,推进互联网在中小企业运用,开展推进校企合作促进中小企业信息化能力提升活动。 与此同时,江西省还将认定一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加快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网络项目建设,增强省级网络服务平台的服务质量和影响力。完善省、市、县三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继续推广小微信贷通、助保贷、互助信贷通等模式,支持帮助中小企业开展直接融资;继续开展“百园千企”政银企对接活动,完善网络融资超市,进一步扩大网络融资规模。 河南国税:为小微企业送政策 今年一季度,河南各级国税机关共为82.2万个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免税收11.08亿元,其中企业所得税1.28亿元、增值税9.8亿元。 近年来,国家高度关注小微企业发展,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实施范围。 如何将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实实在在地落实到位,河南省国税局副局长表示,今年是省国、地税合作年,把落实小微企业政策作为两家的重点工作,主要抓好三点:一是持续广泛宣传,确保每一户小微企业“应享尽知”。利用多种渠道持续性开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普及性宣传,宣传面达到100%。同时,河南省国、地税部门联合编印《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册》近60万册,免费送达每一户小微企业。二是做好全程服务,让小微企业足不出户及时享受优惠政策。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申报提醒,对每户企业进行优惠政策“电子体检”和“扫描”,申报软件自动识别纳税人小微企业身份,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主动提示可享受的优惠政策,自动计算减免税额,主动给予税收优惠。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无需额外提交资料,纳税人在家里通过网上申报可以直接享受税收优惠,税务系统自动接收。三是切实履职尽责,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把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作为今年税务部门的“一号督察”事项,强化督导考核,防止政策棚架梗阻。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实行“首问负责制”。依托12366热线和税务网站“局长信箱”受理纳税人投诉,一旦纳税人反映应享受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情况,主管税务机关有专人全程负责,及时跟踪服务,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内蒙古出台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预今年减轻约40亿 根据测算,内蒙古自治区政府4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加快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对自治区小微企业形成了很大的利好,预计2015年减轻小微企业负担约40亿元。 自治区财政厅税政处有关人员分析称,该《通知》中,税费减免政策是其中之一,包括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企业新购研发仪器设备、固定资产(不超过5000元)税前扣除政策,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政策,重点社会群体(含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扣税政策等8项具体政策,形成了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组合拳”,含金量很大,让我区小微企业将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据测算,上述税费减免政策中,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政策,减轻纳税人负担22.4亿元;小微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减负1.6亿元;企业新购研发仪器设备、固定资产(不超过5000元)税前扣除政策,减负0.2亿元;重点社会群体(含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政策,减负0.3亿元;小微企业免征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减负15.4亿元。 新疆开展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 4月,新疆开展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从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加强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加强管理人员培训等多方面扶助小微企业发展。 为了缓解新疆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2015年,新疆将支持40家以上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担保服服务。创新和丰富担保产品和服务,为小微企业提供低门槛、低成本的担保服务,加大资金支持。新疆还鼓励区内大企业带动产业链上的小微企业加强技术与产品创新。培育和发展一批专业化水平高、配套能力强、产品特色明显的中小微企业。构建大企业与中小微企业间的创新合作机制,让创新成果便捷有效衔接,实现合作共赢、创新发展。同时,继续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和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全年完成7000人次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领军人才银河培训。 2015年,新疆还将培育认定10个小企业创业基地和10户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鼓励、支持各地成立中小企业服务公司。通过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发展。 内蒙古将为小微企业解读扶持政策 为促进内蒙古中小微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内蒙古自治区中小企业局拟于5月中旬举办解读自治区政府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八条措施及融资业务培训班。 本次政策及金融培训班培训对象主要针对各盟市经信委、国家及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负责人,自治区优秀中小企业、上股交和内股交挂牌企业、优质服务机构以及金融、证券等企业的管理人员。培训内容包括,解读自治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的八条措施;开展银企对接活动,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等。 山东地税开展"税银合作"助推小微企业发展 针对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之间缺乏互信了解,金融机构“放贷难”、小微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山东地税部门充分发挥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诚信情况比较了解的优势,积极与金融部门协调,将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贷款信用,选择部分工作基础较好的地市探索开展“税银合作”助推企业发展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税银合作的主要内容是:地税部门与金融机构搭建税银合作平台,地税部门将信用级别较高的小微企业名单推荐给银行,银行以此作为拓展业务、发放贷款的重要依据,结合小微企业经营发展情况,给予相应的贷款支持。 据山东省地税局介绍,一方面,通过拓展小微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增值利用,将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贷款信用。围绕小微企业“信用评定、授信额度、诚信发展”三大要素,把小微企业贷款信用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相关联,将小微企业涉税信息及税务信用等级评价设定为银行授信的首要条件,以此创新以“信”授“信”、以“信”养“信”的信用结合机制,既能从根本上破解小微企业因无法提供抵质押物而拿不到银行贷款的困境,又能大幅节约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防范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 另一方面,通过建立税银企信息交互平台,实现三方信息共享。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建立税务机关、银行和企业三方信息交换渠道,实现银行机构对借款人涉税信息的及时查验与监控,以及税务机关对借款企业银行开户信息、银行风险提示信息的及时采集与监控,以此促进税银企三方信息共享,有效防范税收执法和金融信贷风险。 同时,密切税银合作,涵养地方税源。青岛市地税局与农商银行联合推出“税贷通”融资产品,在全国率先实现银行授信审批系统与地税局纳税信用系统信息共享,在4月1日税银合作签约仪式上,A级纳税信用企业瑞松集团、恒顺电气两家企业现场获得农商银行授信2.34亿元。 山东省地税局表示,在国家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环境下,加强税银合作,为小微企业发展注入了活力,有助于促进小微企业重视和积累自身良好的纳税信用记录,也为银行规避经营风险提供了参考,实现税银企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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