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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4月各地针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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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贵州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与贵阳银行联合推出“税源贷”服务,小微企业可享受200万元以内的无抵押贷款;江苏省级财政积极支持各地财政部门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引导金融资源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缓解涉农、小微、科技等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推动全省创业、创新。

 

  江西设立创业风险补偿引导基金助力小微企业

  江西将设立“小微企业创业园创业风险补偿引导基金”,助小微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支持大众创业。

  江西将从本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按不少于1:1比例,带动小微企业创业园运营商配套资金,通过有限保证风险代偿模式,帮助企业获得银行贷款。小微企业贷款期限为一年,单个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同时,江西省财政部门还将从风险补偿金中财政出资部分每年切出不超过其总额10%作为贴息资金,给予企业部分贷款贴息,并对工作推动有力、资金运作规范、风险控制良好的创业园运营商给予适当奖补。

  纳入支持的小微企业应满足在合作的小微企业创业园内、具备正常经营条件、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等条件。对出现财务预警的小微企业,合作银行将提前终止贷款支持。

  重庆财政设立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基金 

  4月,重庆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其运作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基金额度达到10亿元,将为重庆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坚实的资金后盾。

  重庆市财政局人士介绍,成立专门服务小微企业的政策性担保公司,是市委、市政府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对完善全市政策性支持的担保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与商业性担保不同,政策性担保公司对小微企业的政策扶持主要体现在担保费率、贴息等环节。

  为扶持小微企业,今年重庆市财政拟安排专项资金11.47亿元,其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基金10亿元。重庆市将通过一系列扶持措施,力争通过3年时间,逐步实现每年政策性小额贷款担保50亿元以上、商业性贷款担保30亿元以上,直接帮扶小微企业和创业者6万人()以上、带动就业30万人以上。

  安徽:小微企业可获最高200万元贴息贷款 

  4月,安徽省政府发布 《关于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财政、税收、金融等多部门联手,为省内小微企业提供帮扶,以助其健康发展。

  缴纳所得税可享折扣

  在税收优惠方面,自201511日至201712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 (含20万元)的小微企业,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小微企业,按税收管理权限报批后,可以给予减征或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产业导向、因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小微企业,可依据相关税收法规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不超过3个月);小微企业从事国家鼓励发展的投资项目,进口项目自用且国内不能生产的先进设备,按照有关规定免征关税。

  招应届生可获社保补贴

  意见指出,小微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等5项社会保险补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不超过3年 (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

  对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给予1年的5项社会保险补贴。对毕业2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初始创办的科技型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且吸纳就业3人以上、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5000元至1万元补助。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小额贷款可享财政贴息

  在信贷支持方面,对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 100人的企业达到15%)以上,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

  此外,意见还明确鼓励金融机构在做好信贷风险管控的同时,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并对指标达标的金融机构进行奖励。对县域金融机构当年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超过15%的部分,按2%的比例给予奖励;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当年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且当年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平均余额占比高于 70%(含),其中村镇银行存贷比高于50%(含)的,按其当年贷款平均余额的2%给予补贴;由中央、省和县级财政分别按照1%0.5%0.5%的比例对县域金融机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进行。

  宁夏小微企业凭良好纳税记录可获无担保贷款 

  今后,宁夏小微企业凭借良好纳税信用记录,即可获得银行无担保信用贷款,此举将整合金融资源,破解宁夏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同时把纳税信用等级与企业日常经营紧密结合,扩大了信用等级应用范围,有助于提高纳税遵从度,构建和谐税收环境。

  此次活动首先在宁夏银川市、石嘴山市、中卫市先期拉开帷幕。宁夏国税局、地税局与宁夏银行坚持平等、协商、独立决策原则,互相信任、紧密合作,签订了《小微企业“税联贷”服务合作协议》,为纳税人搭建起了“税联贷”服务平台。税务部门将2014AB级纳税人的信息无偿提供给宁夏银行,以此作为银行提供贷款的重要依据,同时要求各级税务机关不得干涉银行信贷业务,为服务开展营造良好氛围。同时税务部门定期向宁夏银行提供欠税企业、个体工商户及走逃失踪户的欠税情况。同时,按照“黑名单”公告制度,探索将稽查部门检查的偷骗税情况定期向银行提供。税务部门将做好政策宣传,通过电子屏、宣传橱窗、微信平台、门户网站、QQ服务群、报刊、电视等媒介将该项政策向纳税人充分宣传,安排专人负责相关政策咨询辅导,力争将该项政策落到实处。

  贵州省推行“税源贷”服务 小微企业贷200万无需抵押 

  贵州省国税局、省地税局4月与贵阳银行联合推出“税源贷”服务,小微企业可享受200万元以内的无抵押贷款。

  “税源贷”仅针对日常经营活动中资信良好、按时诚信纳税、税务机关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在B级以上的纳税人。“税源贷”旨在“以税授信”“以信贷款”“以贷扶微”。“以税授信”主要是指税务部门与银行积极探索社会信用合作新途径,共享税源信息资源,将优质纳税信用转化为企业融资信用。“以信贷款”是指纳税信用B级以上的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时,由银行直接通过“税源贷”纳税信用信息交换平台查询纳税人的信用情况、近期的销售收入和入库税款,审核并发放贷款,贷款审批时间缩短为35个工作日。“以贷扶微”是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提供增值服务,小微企业可享受200万元以内的无抵押贷款。

  山西省奖补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金融和担保机构     
 
  为了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性担保机构对山西省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山西省财政积极筹措资金对其进行奖助,希望有更多的金融机构和融资性担保机构为中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题,促进山西省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近期,山西省财政厅已筹措2.04亿元用于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其中,省财政安排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1000万元,专门用于对2014年小微企业贷款季均余额超基数30%以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风险补偿补助。今年享受补助的46家银行业金融机构2014年共为山西省24966户小微企业提供贷款430亿元;为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创新模式,今年省财政将1.94亿元中小企业专项发展资金改为创新融资模式奖补资金,用于支持市县开展中小微企业创新融资模式重点向合作银行推荐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专精特新及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同时,为更好地发挥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融资担保作用,缓解山西省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山西省财政厅还下拨了6862万元资金用于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其中,由省级财政列支的4862万元资金用于支持本省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鼓励担保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低费率担保服务。今年享受补助的21户担保机构2014年共为1838户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担保82.5亿元;筹措2000万元扩充了省中小企业发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国有资本金,增加山西省唯一一家混合所有制担保公司的国有资本的比例,推动其积极开展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

  福建首提小微企业获贷要不低于上年 

  在连续六年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的“两个不低于”目标基础上,福建省信贷支持小微企业的力度今年再次加码。福建银监局4月出台《福建银监局关于2015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首次明确要求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截至今年3月末,福建辖区(不含厦门)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7122.2亿元,同比增长13.18%。至2014年末福建银行业已连续六年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此次意见将今年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目标,由以往单纯侧重贷款增速和增量的“两个不低于”,调整为“三个不低于”,即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此外,各银行须继续单列年度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在执行过程中不得挤占、挪用。若年中调整信贷计划,需经本行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说明调整原因。

  河南银监局采取措施解决小微企业融资贵融资难 
 
  2015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我国经济的不确定性进一步显现,企业经营压力持续加大。为有效缓解河南省中小企业融资贵、融资难的问题,河南银监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倾力帮助帮助企业走出困境。

  一是开展专项调研。对辖内银行业机构2015年小微企业信贷计划、贷款增速和户数发展目标、专营机构和银企对接工作计划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具体剖析融资贵难题问题。二是提出合理化建议。提出“市场机遇共享,金融风险共担,信贷进退有序”的建议,共同应对银行机构对金融风险反应过度等常态性难题。三是制定指导意见。制定《河南省2015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引导全省银行业机构从单纯注重小微企业贷款增量,转变为更加注重金融服务质效的提升和服务覆盖面的扩大。四是发挥督导作用。督促各专营机构、专营行在上级行制度框架内,降低门槛、简化流程、优惠利率,确保“三个不低于”,即: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山西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年内将完成融资200亿    
 
  人行太原中心支行计划加大力度推广应收账款融资平台的应用,计划年内通过平台完成融资200亿元,而这也将方便全省更多持有应收账款的企业和机构参与融资,盘活应收账款存量,保证企业资金链不断裂。

  应收账款是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时,应向客户收取而未收取的款项,是企业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据了解,由于应收账款的特别属性,将此款项运用于融资,成为解决中小企业资金问题的一种新的方式。目前,在全省已促成交易的40余笔利用应收账款融资的业务中,有2笔用于热力和酒店行业,交易金额2190万元;同时,依托太钢、太重这两户核心企业,其上游客户获得应收账款融资74928万元,此外,山西也已锁定省内97户核心企业,涉及上下游客户千余户作为应收账款融资主要支持对象。

  江苏建立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力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4月,江苏省级财政积极支持各地财政部门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引导金融资源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缓解涉农、小微、科技等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推动全省创业、创新。

  江苏省财政厅于2012年制定了《江苏省金融机构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实施细则》,支持各地财政部门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2012-2014年省财政支持地方建立资金池数量达到34个,资金池总规模为7.32亿元,其中省财政出资2.3亿元,地方财政出资5.02亿元。截至2014年底,全省34个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累计撬动银行贷款规模73.5亿元,支持了1542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发展,为解决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

  江苏省财政厅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资金池较好地发挥了财政杠杆撬动作用,扩大了科技贷款投放规模。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省和市、县财政分别按照1000万元、500万元的额度和11的比例出资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在财政资金的引导下,合作银行根据资金池的支持方向,积极调整信贷结构,推出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型产品,缩短贷款流程和审批链条,创新担保方式,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开辟了绿色信贷通道。在财政部门、合作银行等单位的共同努力下,财政杠杆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科技贷款投放规模有效放大,帮助了企业加速成长升级。如南京市的资金池于2011年成立,规模为3000万元,4年累计投放科技贷款9.4亿元,累计放大倍数达到31;扬州市的资金池于2012年成立,规模为2000万元,3年累计投放科技贷款6.3亿元,累计放大倍数达到31.5倍。

  资金池引入了银行、担保机构开展合作,形成了政府和金融机构风险共担的模式。市、县财政采取公开竞争的方式选择合作银行、担保等合作机构,通过“资金池+银行”或“资金池+银行+担保”等模式,资金池、银行、担保三方各自按照约定比例进行责任和风险分担。由合作银行、担保公司按照独立审贷、审核的原则,以市、县科技型中小企业库为项目源,按资金池金额不低于10倍的比例放大,专项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如宝应县财政局和科技局联合推荐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民生担保公司和县农商行根据名单提供担保和独立审贷,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投放规模的扩大。

  资金池还建立了科技企业项目库,实现对科技重点项目的定向扶持。各地财政部门会同科技、经信等部门积极开展了“资金池”贷款企业推荐工作,并协调人行等相关部门开展企业的资信调查,服务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企业融资工作。如泰州市对于进入项目库的企业,地方财政部门会同科技部门严格审核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科技企业证明等材料,并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选择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技术研发能力,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经济社会效益的140家科技型企业进入项目库。并及时跟踪了解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突出对科技创新能力、还贷能力和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等的信用记录把关,为资金池安全有效运作和精准扶持提供保障。到目前为止,全省34个资金池入库科技型企业超过3000家。

  同时,资金池还严格执行利率上浮规定,力求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各地按照贷款利率上浮比例最高不得超过贷款基准利率30%的要求,严格控制融资成本,降低企业负担。多数资金池担保贷款利率在6%-7.8%之间,平均融资成本7%,低于一般中小企业贷款融资成本。如南通市的资金池对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效果明显,2014年支持了111家企业融资发展,在贷余额 リンク: ニューバランス レディース 人気 激安 ニューエラ リュックサック 人気キャップ 3.2亿元,贷款平均利率在6%左右,为企业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在资金池贷款的支持下,当地科技型中小企业企业取得了良好的发展,经济效益明显提升,企业竞争力不断增强。南通、无锡两市对出现的代偿损失及时给予补偿,分担了银行的风险。

  下一步,江苏省财政厅将继续支持有关市县新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尽早实现市县全覆盖,对工作成效突出地区适当加大省级财政支持力度,并尝试在省级建立专项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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