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法规 > 2014年9月各地扶助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政策汇总

9月,贵州省科技厅与省财政厅准备联合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券”与“创新联名卡”,以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建设,发挥财政科技经费的引导及杠杆作用;四川省经信委发布《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实施意见》,表示要围绕四川省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培育和支持。

  黑龙江打造“龙江科技服务港” 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9月,国家将出台《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围绕《意见》的出台,黑龙江省将我省将着力推动科技研发、检验检测和中介服务等各类科技服务机构的创新资源向哈尔滨科技创新城集聚,向各类科技园区集聚,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开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等各类科技服务,促进科技服务的专业化、网络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针对我省产业发展需求和创新创业全链条,集聚创新资源,转变服务方式,探索市场化运行模式。 www.sakumy.com激安 スニーカー人気 VANS バンズ 通贩

  哈尔滨科技创新城于2009年末启动建设,自投用以来,已组织各类创新创业活动479次,累计开展视频会议和科技项目评审等活动341次。成立科技服务业联盟,集聚全省46家科技服务与研发机构资源,组织开展科技沙龙44次,服务科技型企业403家。以科技创新城为核心承载区,依托大厦及已有共享资源的软硬件支撑,黑龙江省科技服务业发展取得成效。

  贵州将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券”与“创新联名卡”
 
  9月,贵州省科技厅与省财政厅准备联合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券”与“创新联名卡”,以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建设,发挥财政科技经费的引导及杠杆作用。
  
  创新券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市场配置资源,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建设,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一种创新资助模式。主要设想是针对本省企业创新资源缺乏、创新能力不足而设计发行的一种“有价证券”。贵州省科技厅向企业发放科技创新券,企业用科技创新券向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中介机构等单位购买科技成果、技术、知识产权、科研设备,技术及知识产权交易服务,科技检测服务,科技文献、标准资源查询服务和科技查新服务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或科技中介机构持科技创新券到省科技厅兑现。 
  
  这种由企业自主选择科技成果、科研方向、合作对象,最后用创新券投票决定科技经费流向的模式,核心是科研机构和科技中介机构为企业和市场的服务能力和业绩,体现了市场导向。在创新券的使用上,要求企业自筹配套资金不低于创新券资金的2倍,以此来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使之真正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
  
  联名卡由贵州省科技厅和合作科技银行配发,合作银行根据科技厅当年安排用于科技创新券扶持资金总额,匹配5—10倍的信贷规模,优先用于支持获得科技创新券科技企业的融资需求。合作科技银行为科技企业搭建服务平台,为获得创新联名卡的企业提供孵化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天使基金支持;合作科技银行为重点扶持企业量身配备“上市直通车”计划。合作银行为科技企业提供多种金融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此外,科技创新券资金将从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中列拨,遵循公开透明、择优支持的原则进行发行。在试行期内,带动更多的企业及社会资金,聚集省内创新资源,培养企业创新能力,推动创新体系发展。

  河南省级产学研合作试点项目助力中小企业发展
 
  在9月举行的河南省中小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暨签约仪式上,河南省95家企业的116项省级产学研合作试点项目集中签约,拟投资5.9亿元助力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   

  截至今年6月底,河南省共有中小企业41.53万家,占河南省企业总数的98%以上,从业人数1203.35万人,完成增加值8772.95亿元。中小企业贡献了该省57.1%的地区生产总值、77%的出口、70%以上的科技创新、80%以上的新增就业,已成为河南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河南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弱、人才匮乏、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等问题仍具有普遍性,中小企业平均科研经费投入与收入比还不足1%,已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做大做强的瓶颈。据了解,河南省超过3/4的中小企业没有专利,60%以上的中小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没有实质性的合作,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转化率总体还不到30%,很多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创新成果不能及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今年2-8月,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组织开展了以提高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为主题,以技术信息交流、产学研项目推介和合作洽谈为主要内容的全省中小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活动共征集到306家中小企业的产学研合作意向284个,企业技术难题324个;征集到河南省42所高校的科技成果488项、29家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152项。最终,95家企业的116项产学研合作项目被确定为今年的省级产学研合作试点项目。

  四川省八项措施助“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9月,四川省经信委网站发布《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实施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表示要围绕四川省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培育和支持。《意见》提出了四川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要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倾斜,积极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利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等培育措施。

  此次《意见》提出的工作目标是引导中小企业专注核心业务,提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的能力;引导中小企业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引导中小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引导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优势。通过培育和扶持,不断提高“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数量和比重,提高中小企业的整体素质。培育一批在细分行业内领先、传统优势产业特色鲜明,市场前景良好,竞争能力突出,能在产品、技术、管理和业态上代表产业发展方向和地域特色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积极推动中小企业走向资本市场

  《意见》中对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培育内容包括了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提升产品质量和品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促进产业协作配套等。

  《意见》中提出的具体培育措施涵盖了专项资金扶持、拓宽融资渠道等有利于解决企业实际问题的意见,具体包括了八方面内容:

  一是搞好培育工作。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按照属地原则,由企业自愿提出申请,逐级上报。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审核后确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并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门户网站和有关媒体进行公告。

  二是加大专项资金扶持。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投入,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倾斜,同时积极帮助企业申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三是拓宽融资渠道。优先推荐有融资需求的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优先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积极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利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积极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行集合票据、集合债券、集合信托等产品,筹措中长期资金。

  四是帮助企业拓展市场。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积极参加各类交易会和展示会,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对参展企业可给予展位费补贴。

  五是优化企业经营环境。

  六是加强企业人才建设。用5年时间,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管人员进行轮训,努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七是保障生产要素供应。电力“迎峰度夏”、“迎峰度冬”期间,能源供应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倾斜,确保企业生产平稳。

  八是推动企业管理提升。积极推动省、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咨询、研发服务、管理提升、技术转移、人才培训、开拓市场、投融资等专业化服务。

  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公布
 
  9月,江西省中小企业局公布了2014年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全省274家企业被认定为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为加快培育壮大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打造一批行业隐形冠军,引导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之路,全面增强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创新驱动力,促进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江西省组织开展了首批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工作。对于经过认定的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江西省将整合相关专项资金和公共服务资源,在技术改造、多渠道融资、培育品牌、提升管理水平和技术转化应用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促进其做优做强。
 
  宁夏:创新财政科技资金投入方式 多层次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 
 
  随着宁夏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企业改革持续推进,财政企业工作面临着调整转型、开拓进取的挑战,为此,宁夏自治区财政主动转变财政企业工作的思路和方式,认真分析经济财政形势,创新财政支持企业方式,完善政府资金引导机制,从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入手,以直接补贴向融资杠杆转变,撬动放大金融资本,集中扶持企业升级、产业升级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

  一是设立专项资金,促进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融资。2012年,自治区政府出台《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加快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建立科技金融协调推进机制,搭建科技和金融合作平台,引导金融资源投向科技领域,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运用偿还性资助,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方式,强化财政科技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自治区财政厅会同科技厅共同制定了《自治区科技金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设立科技金融专项资金,用于科技金融贷款贴息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费用补助。截至2014年,自治区财政厅积极筹措资金累计筹集资金3175万元,对2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18.3亿多元贷款给予了利息补助、担保费用补贴支持。

  二是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推进金融资本支持企业发展。为进一步探索宁夏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的结合方式,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和民间资金参与科技开发,加速科技成果转化,逐步建立科技创新产业化的金融支撑体系,自治区财政厅和科技厅组织相关金融机构到外地调研学习苏州、杭州等地区先进经验,认真研究分析宁夏科技金融结合工作实际,会同自治区科技厅联合制定了《宁夏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风险池”,用于对合作金融机构在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过程中所发生的贷款损失给予补偿。2014年,首次从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注入“风险池”,选择了石嘴山市、青铜峡市、中卫市三个市县作为试点,试点市县配套总额不超过自治区补偿资金总额规模,将风险补偿资金划入专户管理。合作金融机构在风险专项资金总规模基础上给予5-10倍放大的贷款授信,在利率上予以优惠。当贷款项目出现风险时,自治区、市县和金融机构按照4:4:2比例共同承担风险,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和续贷规模控制在300-500万元以内,项目扶持重点向自治区级以上高新区和自治区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期内企业、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资助对象所创办的企业以及产学研结合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企业倾斜。

  三是积极组织实施,有效发挥财政科技资金引导作用。2014年自治区注入“风险池”风险补偿资金共计2000万元,其中自治区1000万元,三个试点市县配套1000万元,预计可争取合作银行贷款1亿元,计划用于35个科技型中小企业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建设,目前已经组织申报企业项目,年底前经过核实,论证、审定等,完成第一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项目的批复和融资。

  今年是启动科技风险补偿资金管理的第一年,以后每年度宁夏自治区平均按1000万元预算规模投入,市县等额配套。如果达到预期的引导效果,企业融资后经济效益显著,还款及时,形成科技贷款风险补偿良性循环,五年后,可累计撬动合作金融机构10-15亿元融资规模用于中小企业科技项目贷款,将有效发挥财政科技资金引导作用,进一步加大企业科研投入,强化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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