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商引资 > 动产质押助力中小农资流通企业融资 |
近日,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指出,由于缺乏不动产抵押物等行业特性及缺少政策扶持,目前我国农资流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普遍遭遇融资渠道单一、融资成本上升等难题。据该协会最新发布的《2012年农资流通企业融资情况研究报告》显示,企业的注册资金和单笔最大融资额、融资行为次数具有较高的线性相关性,企业规模越小,单笔最大融资额越低,融资行为次数越少。 有专家就建议,完善动产质押融资体系,破解融资难。因为动产质押融资的主要担保物是农资流通企业主要的资产存在形式,动产质押融资的主要担保物正是农资流通企业主要的资产存在形式,尽快建立与完善动产质押融资体系,扩大可质押物范围,建立专门的动产担保管理法和企业投资机构,以提高动产质押融资业务效率。 完善动产质押融资 动产质押业务,是指企业将动产(包括商品、原材料等)存放在银行指定或认可的仓库作为质押物,质押物在银行监控下流动,据此向银行申请贷款(或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融资方式。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会长顾国新表示,资流通行业经营管理粗放,企业运营成本高,拥有的场地等不动产抵押物有限,这些特征制约了企业的融资行为。 因此,金融机构应该在贷款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的基础上,增加以存货、应收账款等动产为担保物的融资方式。对质押物采取灵活多样的态度,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均可以作为质押物。银行根据农资流通企在动产多、存货库存的平均价值和平时存货的流动情况,通过第三方监管给予贷款授信,用企业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作质押担保,既盘活了企业现有库存资产,也解决了企业融资担保难问题。 银行需主推动产融资业务 银行开展动产质押融资业务,首先受益的是中小企业。以民生银行为例,该行开办的动产质押贷款业务中,根据监管方式的不同,将动产质押分为静态质押、动态质押、先票后货三种。静态质押指在质押期间质物处于封存状态,直至质物所担保的贷款清偿为止;动态质押指在质押期间,质物可按约定方式置换、流动,“补新出旧”,质物在流动中的品种与型号,又可根据需要设为限定型与非限定型两种;“先票后货”包括“银行自提质物”、“转仓不移库”、“厂商一票通”三类。 另外,商业银行要以中小农资流通企业的融资需求为导向,研究动产融资需求的市场需求以及新特点,开发设计动产融资产品;进一步简化动产融资办理手续,最大限度地缩短办理时间,实行“一站式”服务;商业银行要利用各类信贷营销平台,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让更多的小微企业知悉动产融资,还要主动在商业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传递动产融资需求和动产融资业务调整变化等方面的信息,使得动产融资产品与企业需求有效对接。 由粗放向精细转型 培育龙头农资流通企业 我国目前农资的流通方式、水平、规模与现代农业和现代市场体系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供销合作系统农资企业经营网络服务仍然短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副主任骆琳日前表示,农资流通渠道必须花大力气开展服务创新,才能改变重经营轻服务、产品过剩服务短缺的状况。建立现代流通网络,引导供销、农业服务站、邮政、农资生产企业等终端网络资源加强合作,实现优势互补。 政府要鼓励现有品牌农资生产经营企业通过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兼并、联合等形式,进行资产和业务重组,增强核心企业的活力。推进农资流通市场化,尽快放开农资流通渠道。中小农资流通企业需要进一步优化农药、化肥等农资品种结构,还应该适当增加农业机械、小农具、饲料、种子以及与农业生产相关产品的经营。做大做强龙头企业。 中小农资流通企业必须走与时俱进的路线,通过开展直销、直供、定单、流转农民土地等多种方式,渗透延伸到农资服务链条,最大限度的服务到农民生产各环节,促进农业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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