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商引资 > 2013年11月各地扶持中小企业税收政策 |
11月,广东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威海新区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广东34.9万小规模企业免征增值税 以中小微企业为主的民营经济是推动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坚决落实国家对于中小微企业的减税政策,并出台一系列涉及中小微企业的收费减免政策。日前省政府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和民营企业做大做强的意见》(下称《意见》)再次在政策扶持上做文章,切实为中小微企业减负。 省国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意见》在减免税方面,继续执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政策,继续执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并对于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给予政策上的支持。这将进一步为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便利条件,切实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各种困难。 据统计,截至目前,广东省中小微企业接近480万户(含个体工商户),约占广东企业总数的95%以上;全省80%的流动人口、80%的城镇新增劳动力、80%的下岗失业人员都在中小微企业实现就业;我省65%的发明专利、75%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新产品由中小微企业开发完成。中小微企业保持稳定增长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但事实上,中小微企业面临的困难与风险颇大,其中首当其冲的是经营负担较高和融资困难。因此,通过进一步减免企业税负,为企业实现“轻装上阵”是《意见》的重要内容之一。 受益范围最广的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意见》指出,“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据省国税局统计,截至10月,此项政策已对月销售额不超过两万元的349631户小规模企业免征增值税,占小规模企业户数的比例为75.26%,免征增值税税额7155.92万元,占当期全部小规模企业应纳税额总额的比例为8.63%。 值得关注的是,明确中小微和民营企业的增值税新增免征范围。《意见》称,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威海新区国税落实小微企税收优惠 前十月减免200万 记者从工业新区国税局获悉,今年以来,该局通过多种形式做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前10个月,累计为1056户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减免税收213.9万元,其中免征增值税171.9万元,减征企业所得税42万元。 据了解,目前,工业新区共有小微企业1056户。今年以来,工业新区国税局把落实小微企业优惠政策作为助推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工程来抓,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据统计,今年前10个月,工业新区国税局共为区内小微企业减免税收213.9万元。 满洲里市国税局全方位落实小微企业免税新政 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积极落实《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精神,满洲里市国家税务局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大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服务力度,让纳税人了解并切实享受到政策的实惠。据统计,2013年10月纳税申报期,该局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户数412户,涉及47个行业。享受优惠政策纳税人户数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57.54%,免征增值税1.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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