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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福建企业联合会(商会)

关于推荐第四届理事会会长候选人的通知

各位会长:

根据商会2013年第一次会长办公会决议,商会决定在323日至420日期间,由各位会长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推荐产生新疆福建企业联合会(商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候选人。商会章程第四章第二十五条规定,本会会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   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   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四、   具有较高威望、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无私奉献,能团结和带领在新疆的闽籍企业家共同做好工作;

五、   热爱商会工作,熟悉社团规定,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

请各位会长于420日前将推荐表回传至商会办公室,过期将按 グッチGUCCI ヴィトン バッグ 通販 激安 ニューバランス574 ニューバランス996通販

弃权处理。

附:新疆福建企业联合会(商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候选人推荐表

 

 

新疆福建企业联合会(商会)

0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新疆福建企业联合会(商会)第四届理事会长候选人推荐表

填写日期:

会长候选人姓名

在商会第三届

理事会任职情况

推荐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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